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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监督执纪一线】公车油卡岂能为私人消费买单
发布时间:2019-08-15 09:5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正常加油消费的情况下,商品种类这一栏显示的都是给车辆加油的油品种类,这里、还有这里,这几笔多种商品的消费会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从加油站打印出来的公车加油卡充值消费明细在桌面一字摊开,其中几笔消费记录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2019年4月下旬开始,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纪工委在全街开展了私车公养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前期数据搜集和分析,我们对其中几条有些问题的线索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到相关单位调取资料及同有关人员谈话,逐步掌握了相关违纪事实和证据材料。

“请先介绍下你的基本情况……”我们首先找到了涉嫌违纪的司机高某。

“你们不认识我吗?我的情况还用介绍吗?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吗?”谈话还没开始,高某便情绪激动站了起来。

“请您不要激动!这是必要的谈话程序,需要了解您的个人基本信息,不是特意针对某一个人这样问,这是组织调查的基本程序要求,希望您能主动配合。”金银湖街纪工委书记侯金花耐心地安抚着高某的情绪,同时也敏锐地察觉出可能存在问题。

“街里开公车的司机又不是我一个,你们唯独找我干什么?”高某依然一脸的抗拒情绪。

“这绝不是针对您一个人,今天找您来是想跟您本人核实下您之前经手的部分事情的具体情况,您经手的事情其他人肯定没有您清楚,对吧?2014年到2015年,街机关有一辆公车是您一直在开吧?”侯书记不疾不徐,耐心引导。

“对,是我在开。”高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您开的这辆公车的加油卡平时是谁在保管?”侯书记循序渐进地问。

“这辆车对应的加油卡是在我开的公车上放着的,平时加完油我就把卡直接放车上了。”高某顺口答道。

“根据加油站查询的资料,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这张油卡除加油以外,还有其他购买香烟等多种商品的记录,您仔细看一下,解释一下这个情况。”侯书记将之前已调取的加油卡使用明细放在了高某面前。

“呃……之前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有次跟我说可以拿烟,说别人有拿加油卡买的,我当时犹豫了下也就拿了……”沉默了半晌,高某开始支支吾吾地说到,并在谈话中逐步交代了相关违纪事实。

“公家的加油卡只能用来给公车加油,除此之外的消费都是违反纪律规定的,作为开公车的司机你应该很清楚这一点,不能因为别人拿了您也跟着犯错!”侯书记耐心地说道。

“我知道错了!我也知道不能使用公车加油卡购买香烟和其他东西,但当时想着有人这样做,就心存侥幸,感觉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作为一名多年的老党员,我确实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高某低下了头,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随后,根据已掌握的问题线索,我们又找到公车司机柳某进行了调查核实,柳某随后也承认了用公车加油卡购买香烟等其他商品的违纪事实。

2019年6月,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纪工委分别给予高某、柳某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了用公车加油卡购买非加油类商品的全部款项共计4066.5元。同时,督促全街规范公车及加油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严管才是厚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以秋毫为小,坚持违纪必究,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勿使小错酿成大过,才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爱护。(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纪工委 孙诗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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