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监督曝光
武汉市纪委通报5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8 11:3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现将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洪山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洪山区司法局在组织职工迎春运动会活动中,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违规超范围向87名干部职工每人普发奖金500元,共计使用工会经费43500元。该局分管工会工作的副局长彭汉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行政计财科工作的调研员王发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会主席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化学工业区建设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并未按要求清退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化学工业区建设卫生院以老年人体检工作劳务费等名义,先后6次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34.5万余元。2015年7月,化工区党工委在全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该院领导班子在组织清理清退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应退未退的津补贴达16.24万元。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魏西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胡春林,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丰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刘莉、院组织委员李俊芳,院宣传委员曾攀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三、新洲区阳逻园区办副主任李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李全5次违规接受某建设集团项目负责人华某某的宴请,并于席间每次收受礼金3000元,共计1.5万元。2011年9月,李全违规接受某企业出资1.4万元,安排其亲属赴云南旅游。李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汉阳区工商和质监局车辆管理人员刘长虹对公车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汉阳区工商和质监局司机张耘(聘用人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驾驶鄂ADR022号公务用车外出办理私事。刘长虹作为车辆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车辆管理不到位,以致他人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耘受到辞退处理。

  五、蔡甸区卫生学校校长刘明高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刘明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两次擅自使用单位车牌号为鄂AYC551的公车到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办理私事。刘明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