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监督曝光
江夏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05 16:2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一、武汉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车管理违规问题。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间,江夏区交通运输局下属武汉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震宇同意该公司党支部书记何国胜租用自家私家车供何工作使用,累计支付租金34.1万元。2012年10月,区交通运输局以该公司名义购置一辆小汽车并长期借给上级单位使用,刘震宇事后发现这一情况,未及时纠正。何国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震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江夏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应急处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启国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2016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王启国分三次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宴请除亲属以外人员,并违规收受礼金13900元。王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江夏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审理科科员王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6月21日至24日,王东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某服务对象公司法人代表冯某的宴请,并收受面值3000元的购物卡。王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