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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纪委关于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22 08:5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及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开展了一系列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现就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蔡甸区数字网络中心侏儒服务部副主任韩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韩勇先后两次驾驶车牌号为鄂AK2N03的公务用车带着亲友前往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理私事。韩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江岸区堤角公园管理处公车管理失职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堤角公园管理处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车辆实施监管,致使该处司机杨明庆先后两次驾驶车牌号为鄂AHA621的公车到武昌等地办理私事。该处办公室负责人王芳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主任罗其胜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明庆受到辞退处理。

  三、武汉市第八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失职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武汉市第八医院办公室未认真执行院办公会关于春节期间集中封存公车钥匙的要求,致使门卫谌文喜驾驶车牌号为鄂A37K79的公车至市第三医院探视住院战友。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司机班班长万欢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院长甘学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谌文喜受到辞退处理。

  四、蔡甸区矿管总站公车管理失职问题。2017年元旦当天,蔡甸区民爆公司支部委员张曦驾驶车牌号为鄂A92955的公车到索河仓库开展检查工作后,去市内办理个人私事。张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矿管总站负责人王远平负有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五、湖北红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蔡保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春节、端午节期间,湖北红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蔡保同先后三次驾驶车牌号为鄂AD5818的公车拜年、走亲访友,并将公车停放于自己居住的小区。蔡保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喻丹凤对公车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办公室后勤工作负责人徐伟斌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3月22日,徐伟斌未经单位同意私自以单位名义办理了1张公务车加油副卡。4月17日至6月2日期间,其从主卡圈存4000元到副卡上,并违规使用该副卡为其私车加油10次共计2123.07元。徐伟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之前,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但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作风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坚持分级实施、同频共振,坚持科技手段与常规性检查相结合,始终保持严纠“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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