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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进纪检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4 15:2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热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必然要求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为监察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以法为凭,锤炼法治思维理念。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模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体现法治精神,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一种惯性思维,做到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查办案件等各项工作中,切实解决好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循法而行,着力聚焦主责主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改变以往“裁判员”、“运动员”一肩挑的做法,专心当好“监督员”,杜绝缺位、错位、越位。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好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要严格依据党章赋予纪委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五项职责来开展工作,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五指收拢成合力,科学实施讲策略。

  持法为刃,有效促进纪法衔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要把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结合起来。要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合法的统一,着力解决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时效、重结论轻证据、重口供轻物证等突出问题,把严格执行程序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使初步核实、证据收集、移交线索、案件审理等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遵,确保监督主体合法、监督事项合规、监督程序正当、监督结果公正。

  用法筑堤,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要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打造一支法治素养一流、专业能力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注重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党纪法规业务轮训,增强纪检干部的法纪意识。要健全考评制度,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考核,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干部。要强化管理,进一步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审查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强化监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扣紧执纪者自身“风纪扣”。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当坚定不移用法治思维引领和推进各项工作,聚焦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严明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刘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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