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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是反腐“良药”
发布时间:2017-08-24 16:3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据贵州当地媒体报道,日前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在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长河中,酒文化源远流长。因为,人是感情动物,有七情六欲,而且又是社会中的人,每天都要面临激烈的竞争等压力,除了自我的心理调适等方法,也可以通过酒精的麻醉和刺激来宣泄情感。而且,酒还可以作为一种精神载体,发挥其笼络人心、交流感情等方面的特殊功效。在迎来送往、公务接待、红白喜事等场合,都少不了酒的身影,“无酒不成席”已成习俗。

  我国自古就有“煮酒论英雄”的说法,曹操、李白等历史著名人物,都与酒有关系。古往今来,酒的诗词佳句更是不少。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酒也不例外,在工作日饮酒、醉酒,不仅有损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还麻痹大脑神经有害于身体,导致不能顺利地处理日常性公务,最严重的,过量饮酒容易节外生枝,引发口舌之争,甚者还会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历来由饮酒而滋生的事故和犯罪不在少数,古代张飞喝酒误事、李白醉酒被逐,现代更有河南汝南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案、广西平南县警察酒后开枪杀人案等,触目惊心。

  公务禁酒早已经实行,但是部分地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午严禁公务接待喝酒,那就晚上喝、躲着喝、活动喝、自带喝,以种种方式变通后继续“过酒瘾”。贵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厘清了“公务活动”的范畴,且对执行本规定不力者“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全面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或活动中的饮酒行为约束更细致、更严格。它的推行,不仅能够保护机关干部的身体健康,还能抛却公款吃喝的毒瘤、有效遏制三公经费不必要的开支,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从严禁公款吃喝,到工作日中午禁酒,再到现在升级版的禁酒令,规定越发细致具体,说明整治腐败正在实现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量变到质变。在这样的态势下,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从严执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强化监督、敢于问责,让“最严苛的禁酒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最终内化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开工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党的建设,要贯穿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之中,以“禁酒令”为强烈的反腐信号,让全体人民迈着稳健的步伐去追逐中国梦!(涂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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