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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钱”容不得“蝇贪”染指
发布时间:2017-07-14 09:56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7月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的案件中“骗取补贴款”、“虚报冒领补助”、“挪用补偿金”等字眼频频出现,67起案例中超过半数为扶贫领域的贪腐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硕果累累,2013年至2016年,贫困人口每年减少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对现阶段扶贫工作提出的要求。然而,扶贫好经依然有人念歪,少数干部对“造血钱”动起了“歪脑筋”,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当前,少数基层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等思想的病变是腐败的首要原因。案例中,有的“挪用”、“骗取”、“套取”惠民资金,本应是精准扶贫“带头人”,却因利益熏心摇身一变成了专吸惠民资金的“吸血鬼”;有的“吃拿卡要”变着法子找各种理由宰割群众;有的对法律法规熟视无睹,擅权任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值得警惕的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贪腐,其根因都在于思想意识的病变。理想信念“总开关”失控,自然导致思想防线失守、价值观念错位,行动背离初衷。其次,惠民政策公开公示的不到位也为贪腐蒙上了“遮羞布”,让心怀不轨的人有机可趁。正如通报中的一些案例,有的群众到最后骗取惠民资金的干部被处分了才知道自己的钱被冒领了,这充分说明惠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不彻底。姑且不论这是个别干部有意而为之,还是个别相关部门的不落实、不作为的无意之举,不让群众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监督的惠民政策极易沦为少数干部的“惠己”政策。最后,基层监管缺位也是扶贫领域贪腐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从通报案例反映的情况来看,多数贪腐行为都发生在惠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甚至是“最后一百米”,站长、村支书等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干部成为了基层贪腐的高危人群。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惩群众身边贪腐问题,省、市、区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问题的重中之重,然而,即便如此,各地基层相关案件仍然频发。可见要打通基层扶贫“二督任脉”并非易事,亟需从制度层面强化基层事务监督,精准掌握基层“微腐败”新动向。

  相比“远在天边”的“老虎”,“近在眼前”的“蝇贪”对百姓伤害更大,扶贫领域的贪腐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从源头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从制度层面完善扶贫政策的审批、公示等流程,同时,多方位、多角度拓展扶贫新方式,注重内生动力培育,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笪菲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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