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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纪律不容“打折”
发布时间:2017-07-12 10:24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武汉市正值夏季多阵雨天气,湖北省已经启动防汛应急措施,汉阳区纪委也已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严肃防汛纪律,做好相关防汛工作。 

  防汛是一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每一步都不能打折扣。但是最近在长沙、益阳、永州等地通报了19起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典型问题,46人“挨板子”。有的是设置防汛责任牌不规范,信息未及时更新和值班日志不详细;有的是防汛工作人员在防汛岗位玩手机,工作不认真;还有的是防汛人员没有按时巡逻,相关领导擅自离岗不到位等。这些违反防汛纪律的典型案例都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存有懈怠,认为防汛工作中的一些细节步骤都是小事。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往往我们所忽视的细节可能最后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能是上级的重要防汛消息无法及时传达而延误时机,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及时观察到水位情况而致使相关部门做出错误的决策。所以,防汛纪律不容“打折”,每一步都要落实到位。 

  要筑牢思想堤坝,严肃防汛纪律。防汛人员不能抱有侥幸思想,不要认为事情无关紧要我就可以不做,一定要严格遵守防汛的工作要求,把每一步都落实到位,把防汛工作的每一步都当成事关民生的大事,不可懈怠。 

  要服从统一部署,坚决执行指令。除了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也要跟上指挥,在防汛工作中保持政令畅通,清晰明了上级部门的指令,并且不打折扣的完成,不畏艰难,只有每个防汛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履职尽责,防汛工作才能安全展开。 

  要加强监督,违纪必究。无规矩无以立,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公职人员,都需要相互监督,相互督促,如发现有违反防汛纪律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让危害最小化,而对于违纪人员,违纪必究,严肃防汛纪律“不打折”。 

  事关民生都是大事,在防汛工作中,公职人员一定要严守纪律,保证措施到位,履职尽责,每个人做好防汛工作的“螺丝钉”。(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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