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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苍蝇”成大害
发布时间:2017-07-07 17:0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7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云南省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社区邵家寨村民小组原组长邵曰昌借工作便利,将邵家寨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36.16万元存入个人账户这样一个事件。 

  原本属于群众的拆迁补偿款进了私人腰包,集体共享的款项成了私人享受的“私房钱”,看到类似的“微腐败”新闻不免让人愤恨。 

  村官虽小,却离群众最近,他们的形象往往关系到党在人民、在基层的形象。他们的腐败行为,不仅会导致国家的惠民政策不能落实到位,集体资产的流失,而且会损害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就像一个小小的苍蝇,不及时消灭,有时有酿成大害。要治理村官腐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把好村干部的“入口关”。确保真正意义的村干部选举严控“贿选”,通过合乎民主的程序将“恶人”挡在村委会的门外,让民意所归的人成为带头人,使村委会在法治与民主的框架内运作,压缩村官的腐败空间。 

  把好村干部的“思想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必须补足村干部的精神之钙,充分利用“两学一做”等学习活动的契机,开展党性、党纪、党规的教育,让村干部敬畏手中的“微权力”,一心一意为村民谋福利,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把好村干部的“考核关”。对村干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村民民主评议等手段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要及时干预,进行谈话提醒,以免滑向犯错的“深渊”。(黄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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