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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知不足”与“不知足”
发布时间:2017-07-06 09:2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多年来,人们对以权谋私的贪官恨之入骨,但对“为官不为”的懒官,往往不以为然。岂不知,庸官懒政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腐败。“为官不为”,就是人们平常说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宁可不干事,确保不出事”等。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形成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其主观因素,又有其客观因素;既有上级因素,又有基层因素;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界因素;既有机制体制上的因素,又有思想观念上的因素。有的虽然有其貌似无奈和合理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消极、被动、应付的直接表现。“为官不为”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的是人民的期待。

  为避免“为官不为”,作为党员干部,需做到正确认识“知足”、“知不足”与“不知足”,要在知足中感受幸福,在知不足中寻找方向,在不知足中获得动力。

  做人要“知足”。就要能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和待遇。有的干部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怎样才能克服这种失衡心理呢?关键在于和谁比、怎样比。“参照系”选错了,就会比出坏心情,比出怨气,比出失落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 在心理上要“知足”,要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思想,才挡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失自我,在知足中感受幸福。

  学习上“知不足”。就是要有学无止境、终生好学的态度。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为官不为”,从根本上说就是忽视学习,从而导致自律意识的淡化。中央颁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党员干部管住自己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习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只有在学习上“知不足”,才能从思想深处、从内心里面切实端正三观,在知不足中寻找方向,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丧志,不失足。

  工作要“不知足”。就是要有永不满足、不断进取的精神。古人讲,“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今天,一个清醒的党员干部,工作上一定要不知足,要时常想想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对自己工作上的薄弱环节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认清自身的付出与组织给予的差距,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在差距中积聚力量,在不知足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汉阳区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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