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是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的迫切需要,面对不实举报投诉,查否了结及时澄清“正名”, 也是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切实举措。
近期,有举报人反映某派出所副所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在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纪委立即针对该起举报开展调查核实,最终经多方取证查明该起举报不实。为及时澄清不实举报,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党委迅速启动维权程序,召开维权委全体会议,作出对不实举报人予以批评教育,向民警发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通知书》的决定。这是自公安部153号令和《湖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后,全市公安机关首次以澄清正名形式,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声誉。
据悉,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党员民警合法权益,激发奋发作为的积极性,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党章和党纪政纪及政策规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派驻工作职能,向市公安局各级纪检机关印发《关于维护民警权威、激励担当作为的通知》,针对函询采信回告、澄清正名保护、诬告陷害惩处三个方面工作出台相关措施,维护民警权威、激励担当作为。释放出了强烈信号,树立了的鲜明导向,并要求市公安局机关党委(纪委)、各分局和市局直属单位纪委(机关党委、政工纪检室)参照措施办法,会同政工部门维护民警权威、激励担当作为。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下一步,派驻市公安纪检监察组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激励与约束同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澄清机制,规范举报行为,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