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hdi.gov.cn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组织建设 >
武汉市东西湖区:“四力”并举完成派出纪检机构改革
发布时间:2015-08-20 09:15  来源:武汉市纪委办公厅   

近期,东西湖区纪委与32家部门单位召开见面会,两个对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工作初步完成,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等均已调整到位,并开始启动运作。今年以来,该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四力”并举推进派出(驻)制度落实。 

一、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围绕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作职责等事项,该区纪委7次向区委、区编委书面专题报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区纪委专题汇报,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8易其稿修订综合派出工作方案,最终确定在该区32家区直部门、单位(不含企业、事业及设党委的政府部门)中,设立两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全市该区行政编制最少、绝大多数单位编制在10人以内的情况下,通过收回纪委书记编制、与街道(办事处)进行置换员额编等多种方式,调剂解决10个行政编制。  

二、区纪委监察局超前谋划省市关于设立派出(驻)纪检机构改革相关会议召开后,该区立即开展调查研究,提前谋划。区纪委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学习其他地方派出纪检机构经验做法,实地了解本市其他兄弟区推进派出(驻)工作方式,全面分析区属单位性质、单位数、纪检监察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同时,为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促使编制到位,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占比、派出(驻)人数占比进行比对,作为制定该区综合派出机构组建方案的重要支撑。在总体方案获省市纪委批准、机构上报市编委待批时,该区纪委监察局已着手派出纪检机构人选的选备、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的配备等准备工作。  

三、借势借力“大部制”改革。在推进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工作中,恰逢该区实行开发区与行政区“区区合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该区及时将派出(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与“大部制”改革相结合,克服重重困难,整合区直部门资源。在同步推进派出(驻)机构改革的同时,将政府部门纪检组予以撤销,调整“三定”方案,收归分散于各单位的编制,为落实派出纪检机构编制打下基础。同时政府部门纪检组的撤销,为加快推进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建形成倒逼效应。  

四、相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一是机构编制审批突出“快”字。为加快派出(驻)机构改革进程,区纪委跟进市纪委,区编办跟进市编办,形成联合推进态势,并在市编委批复机构的第一时间,区编办下达《关于设立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综合派出机构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职能。二是人员配备突出“优”字。在人员选配上,在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拓展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定专业(法律、财会)、定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定年龄(45岁以下)的“三定”标准,以及重品性、重能力、重作风的“三重”角度,从全区公务员中择优筛选,注重把有查办案件经历,党性强、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选调到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岗位上。三是办公场所调剂突出“先”字。在市编委批复机构的同时,该区纪委向区政府争取落实办公用房,并与委局内设机构调整同步安排布局,在办公场所十分紧缺拥挤的情况下,优先调剂办公用房。  

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推进派出纪检机构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派出纪检机构工作机制,与区纪委各室工作分工和业务流程,明确严格执纪问责、依纪依法审查等13项绩效目标确保其充分履行工作职能。  

版权所有: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2025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76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 邮编:430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