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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发布时间:2015-04-06 11:35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部署,根据武汉市纪委《关于区纪委、区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武纪文[2015]1号)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编委印发了《中共武汉市江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武汉市江岸区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岸编[2015]26号),正式确认江岸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江岸区纪委结合本区实际,坚持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理顺关系、改善结构的原则,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整合减少3个内设机构: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原信访室(区监察举报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合并,整合为信访室(区监察举报投诉中心),承担信访工作及行政投诉职能。二是增设2个内设机构:增设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三是更名2个内设机构: 将原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将原教育调研室更名为组织宣传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监督职能。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名称、排序、职责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基本一致。

  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区纪委监察局的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改革后,江岸区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人员占委局机关干部总数的70%以上,监督力量得到明显增强。截止目前立案数与去年同比增长75%。党风政风监督室成立后,先后制定了《2015年区管班子督查工作方案》、《2015年度治庸问责工作要点》和《2015年江岸区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效果。江岸区纪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精神,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改变过去工作覆盖面过宽、战线拉得过长、任务越来越散的状况,克服工作中存在的执纪监督主业不够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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