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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治庸办严查“双评议”数据不实问题 “双评议”瞒报漏报 6家单位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8-09-30 08:55  来源:长江日报   

  江岸区台北街区域发展办公室、汉阳区永丰街公共管理办公室、青山区青山镇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和武昌区公安分局白沙洲派出所、紫阳派出所、水果湖派出所6家参评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瞒报漏报问题,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近日,武汉市治庸问责办签发的9月17日至9月23日“双评议”周报中,上述6家参评单位被全市通报。

  瞒报漏报典型案例通报: 

  武昌区公安分局两派出所6月份未录入任何报警事项 

  江岸区台北街区域发展办公室7月仅在“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1条服务数据,存在严重漏报行为,给予该科工作人员胡某某通报批评处理,给予负领导责任的科室负责人黎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汉阳区永丰街公共管理办公室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每天固定上报数据1~2条,存在严重选择性上报行为,给予该办公室负责人罗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武昌区公安分局白沙洲派出所6月份在“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仅录入了3条110报警事项,紫阳派出所、水果湖派出所在6月份未录入任何110报警事项,存在严重选择性上报行为,对白沙洲派出所工作人员曹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工作人员程某通报批评处理;给予紫阳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张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水果湖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詹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工作人员周某通报批评处理。

  青山区青山镇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在5月16日至18日期间,未在“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存在严重漏报行为,给予该办公室工作人员漆某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不满意件问责通报: 

  梨园工商质监所主要负责人因工作程序不规范被问责 

  针对市民反映“硚口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中心未严格落实工作值班制度,在召开会议、外出检查时未安排人员值守,导致办事群众无法正常办理业务,对该中心主要负责人刘某某、韩某某进行工作约谈,给予负责人邱某某、工作人员刘某某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武昌区工商质监局黄鹤楼工商质监所办理变更业务不细致”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工作人员马某某在办理变更业务时,仅为办事群众办理了办公地址变更,未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导致办事群众多跑路,给予马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该所主要负责人陈某进行工作约谈。

  针对市民反映“洪山区工商质监局梨园工商质监所处置投诉不规范”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在处置群众举报某烟酒商行售假投诉时,在向举报人出具的《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程序不规范,给予该所主要负责人李某某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江夏区公安分局郑店派出所工作疏忽导致办事群众反复跑”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工作人员黄某、何某在办理户政业务过程中,未认真审核现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上报至市公安局后因不符合规定被退回,导致办事群众重新到派出所拍摄,给予黄某、何某通报批评处理。(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吴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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