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核实,万某对南苑社区党委书记喻某不落实困难户帮扶政策、致使其生活贫困的举报,属于诬告行为,现予以通报澄清……”近日,青山区钢花村街党工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了一起诬告行为,并为被反映人喻某公开澄清正名。
据了解,今年2月以来,钢花村街南苑社区无业人员万某多次举报南苑社区书记喻某不落实帮扶政策,致使其生活陷入贫困。钢花村街纪工委认真开展调查,查明举报问题不属实:被反映人喻某及南苑社区今年以来积极为万某落实帮扶政策,并根据相关政策帮助他申领了临时救助、公租房补贴。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街纪工委对万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
“今年南苑社区有三个试点项目要落地,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要建成投入使用,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兼顾,本来工作压力就大,谢谢组织在这个时候为我撑腰鼓劲,我会一如既往的好好干、加油干。”喻某在街纪工委进行回访时激动地表态。
据悉,自《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出台以来,青山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学习,着力做好查否信访举报件的“后半篇文章”,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综合采取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专题通报等方式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为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截至目前,青山区共查处诬告类信访举报1起,开展澄清正名7件7人,其中通过会议澄清3件,当面澄清4件。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