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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运用“四种形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1件143人
发布时间:2017-07-13 10:0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市纪委信访室代表到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检查2016年以来的转送件办理情况。2016年以来,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共接受办理信访举报件1351件,均按期办结,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1143人,其中:处级干部2626人,信访转立案占比53%。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共305人受到组织处理。

  围绕“两度”统一思想,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突出重点。始终将张曙同志批示件和市纪委督办件作为重中之重,一律由纪检组自办;注重研判,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公安基层纪委严查快处。压实责任。纪检组主要领导亲自分管信访工作,亲自审核每一件信访分流和调查报告,信访室负责研判、分流和督办;纪检室负责核查、处置;审理室负责了结审核把关,每件信访件的办理全程受监督、全程集体决策。重视初访。为“减存量、控增量”,减少群众重复举报、多头举报,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按照收到举报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实名举报回告等制度,不放过任何“牵带”出的问题线索。如我们在办理一起举报某处级干部干预办案的问题后,举报的问题无法证实,但查实该名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的事实,给予其组织处理,举报人表示“满意”,停访息诉。

  围绕“两率”提能增效,打好纪检信访举报攻坚战。始终坚持将“按时办结率”和“一次通过率”作为衡量信访工作的“成绩单”。集中攻坚推动“按时办结”。开展“信访会战”,将纪检组成立以前的未结件进行了“大起底”;紧紧围绕“一号工程”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涉企信访举报集中清理整治”;开展“信访大清仓”,通过集中攻坚办理,确保纪检组按期办结率100%。审理介入助力“一次通过”。建立信访会审和了结审核机制,将每一件信访件的办理标准提高到案件标准,由审理室把关、信访室二次督办,确保市纪委交办、督办件高质量完成。“七率”考核确保办信质量。针对纪检组和公安基层纪检工作,制定“七率”考核,其中3项与信访工作息息相关,以绩效的手段保障信访工作的质量。如,凡被上级纪委“飞检”通报的,一律计入绩效减分,凡被纪检组退查或超期未结的,一律减分,通过考核促进,目前公安基层按期办结率和一次通过率都有了明显提升。

  围绕“两强”夯实基础,提高信访办理合成作战能力。加强保障。组内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制度和硬件保障力度,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依托市公安局信息平台,开通举报邮箱,接收民警举报;为信访部门配备充足的硬件设备,确保“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畅通。强化协作。依托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建立协作接访工作机制,聚焦检举控告类问题,持续深化“三转”;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市公安局7个职能部门定期向纪检组移送问题线索,今年上半年共移送信访线索17条,问责或转立案审查11件,问责和转立案率高达64.7%;固化倒查问责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根据治安部门查处的“黄赌”案件,倒查问责15名公安基层领导干部、27名民警,通过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市上半年“黄赌”警情同比下降56.2%。固本培元。加强信访专业队伍建设,吸纳公安业务领域的“专家”作为信访工作“顾问团”,对举报问题先进行专业鉴定,加强对信访反映问题的研判,为查信工作找准方向。如,今年上半年以来,群众反映不立案、立案互相推诿等问题,我们通过法制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找准主责单位,准确分流,督办问责7人,取信于民,同时固化了“专家研判”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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