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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开展业务培训 强化巡查和化解信访积案能力
发布时间:2017-06-09 17:23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信访接待怎么做?巡查笔录怎么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怎么查?“三个怎么办”是困扰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现实课题。近期,武汉市新洲区委基层作风巡查办举办第一次业务培训,旨在提高全体成员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巡查能力,更好化解信访积案,坚决纠正“四风”,严查“微腐败”。区委基层作风巡查办内设机构、各巡查组全体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第十二组副组长张家才到会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基层作风巡查办公室《关于在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中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第十二组《关于近期责任单位办理督办交办件质量问题的通报》。

  会议强调,巡查组的全体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方法,务求实效。同时,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巡”与“查”有机结合,“巡”要做到细致,每一个环节、步骤都要严格把关,“查”要做到实查、真查、严查、慎查。二是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光靠明察是远远不够的,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才能发现巡查对象的常态。三是将“一般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巡查对象的性质是不同的,有些党群部门是纯粹服务性质的部门,适用“一般巡查”;有些部门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适用“重点巡查”。同时,要注意在“一般巡查”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带着典型问题开展“重点巡查”,进而提高巡查效率。四是将“学习”和“巡查”相结合,巡查组的成员都是临时抽调的干部,对巡查工作并不专业,要注意巡查的同时加强学习,提高巡查水平。五是将“巡查”和“问责”相结合,“巡查”只是一种形式,“巡查”效果要通过“问责”来体现。

  会议提出,要加强学习,掌握巡查工作的基本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群众利益导向,适时调整巡查方式,做到快查快处快通报;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接受市委第十二巡查组指导督导,深度参与,实现市区融合、成果共享;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正反典型,形成正面引导和案件警示浓厚氛围;严明纪律,秉公办事,做到真巡真查;严明“六大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作风巡查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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