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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学史力行 探索完善容错免责预判程序
发布时间:2021-07-21 17:56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你局采取的容错容缺审批办理某地块征地及后期建设相关手续的行为,符合‘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属于《中共洪山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第二章第四条第4款之适用情形……”近日,洪山区容错免责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达一份《容错免责预判意见书》。该预判意见书的下达,加快了相关地块征地及后期建设手续的办理进度。这是该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个典型事例。

据了解,2017年,洪山区印发《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成立容错免责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该区治庸问责办,负责容错纠错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

为进一步探索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核心动力区,今年4月,洪山区纪委监委对《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修改意见,专门增加预判程序条款。对适用免责条款的情形,由相关单位在工作开展前向容错免责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该委员会预判审核,对符合适用情形的,书面向申报单位反馈该事项属于免责范围。

“此次修订,对符合容错免责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增加了事前预判程序,使党员干部在工作推进和改革创新中能够大胆作为、敢于担当责任,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该区纪委监委结合职能职责,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认领的一件实事项目。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洪山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及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0名区管领导干部领办44件实事,经区纪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形成《洪山区纪委监委区管干部为民办实事清单》。其中,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居民22件;保障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16个;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6件。目前,均已取得重要进展。此外,服务群众“慎否机制”的建立、巡回下沉遍访工作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办等等一系列举措,让该区纪委监委党史学习教育充满“民生温度”。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强有力的监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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