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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省纪委刘黎明常委到洪山区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7 16:34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624日上午,省纪委常委刘黎明、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赵本立一行,在市纪委副书记梁奇,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刘毅的陪同下,到洪山区张家湾街进行了调研。洪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新垓,区委副书记刘悦斋,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朱亚,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肖顺祥,区纪委副书记周志义,张家湾街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试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刘黎明常委实地走访调研了张家湾街金色城市社区,重点了解了社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情况。刘常委听取了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区教育局党委、张家湾街纪工委、长江社区分别就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推进基层从严治党的汇报。刘常委对洪山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洪山区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定位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亮点多,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尽责上效果好。

  对下一步工作,刘黎明常委提了四点要求,一是区委在履行主体责任上要进一步层层压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区纪委要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责任,特别是要协助区委履行好主体责任。三是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重点查处“三种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个后(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违纪问题。四是纪检监察工作要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好保驾护航的作用。(洪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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