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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实行“片区协作” 强化基层纪律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01 17:29  来源:办公厅   

  江汉区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街道片区协作”,破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不足、业务不精、责任不明等难题。 

   一、整合资源力量。一是合理划分片区。将全区13个街道(开发区)划分为2个片区,成立两个纪律审查协作组,协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从本区域各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中产生。协作组纪律审查工作由组长负责、问题线索所在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为主、协作组成员协助调查。二是明确协作组职责。协作组在区纪委领导下、纪检监察室具体指导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及时向对口纪检监察室报告纪律审查情况,以及指定的问题线索的初核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本区域的重大疑难的纪律审查事项或涉及区管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三是对口指导协调。由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口第一协作组,第二纪检监察室对口第二协作组,对口纪检室加强对协作组业务工作的指导并开展专业培训。 

  二、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题授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二是开展以案代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提升业务能力。目前已经有两名基层纪委书记完成了跟班学习。三是定期交流总结提高。将培训内容作为例会、总结会、研讨会的重要内容,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经验总结,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提升协作组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明确工作要求。一是采取查案集中的工作模式。各协作组要定期集中研究本组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每年向区纪委报告协作组全年纪律审查情况,接受区纪委检查监督。二是严守政治纪律。要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审查,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对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以及安全事故,应承担违纪责任或法律责任。三是严格款物暂扣、处置流程。各协作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需暂扣、处置违纪款物的,协作组必须请示对口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按照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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