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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精准画好“廉像” 把牢选人用人关
发布时间:2021-03-10 17:47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经核实,我委未收到有关吴某等19名同志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曾收到陈某等18名同志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其中给予罗某等3名同志党纪处分,目前均已过影响期,建议不影响使用。”

不久前,汉阳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组织部发来的关于对一批共37名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征求意见函》后,案件监督管理室随即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日常监督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并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第一时间向组织部门作出回函。在严防干部“带病上岗”的同时,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口,保障干部正当权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为进一步提升汉阳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该区纪委监委向各街道(开发区)纪工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及相关室印发《关于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受理事项范围、受理人员范围、受理权限、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的历史记录,做出精准权威的书面答复。

同时,为避免不区分人员身份和职务职级“整体打包”征求意见、重复征求意见、多头征求意见等问题,该区进一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分级受理制度,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受理处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区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以及各街(开发区)纪工委受理科级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年是换届年,我们将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有‘伤’带‘病’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为做好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该区共办理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59批次2294人次,其中选拔任用118批次410人次,提出暂缓使用3人次,不宜使用1人次;评先评优21批次1401人次;其他20批次48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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