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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人
发布时间:2019-12-23 11:24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区排水管理站管理人员黄某,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多次驾驶公车上下班,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区土产公司管理人员李某、王某,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的处分。”

  近日,江岸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今年以来,江岸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树新风,1-11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他处理13人。

  为有效应对“四风”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暗访、巡察多管齐下,同向发力,除了在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节点紧盯“节日病”,还针对公款购买烟酒、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暗访,出动暗访人员近百人次,制作暗访片7部。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购买购物卡、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高档消费等10个方面进行对比,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行数据挖掘。今年以来,通过“大数据”系统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8件。

  为突出查处重点,该区纪委监委结合主题教育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制定关于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5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实名曝光等方式,开展重点整治。梳理排查发现相关问题线索5件,其中3件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分别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公职人员收受高档烟酒案例1个,曝光11个典型案例警示全区党员干部。

  此外,该区还通过拓宽举报和线索移送渠道、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进行治理。区纪委监委长期在媒体上公布举报方式和二维码,利用“廉政江岸”微信公众号“一键举报”功能,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和热心市民群众参与作风建设,及时提供“四风”问题线索。

  “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并第一时间通报曝光。”江岸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现象,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查处和通报,不断释放对“四风”问题不留情面,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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