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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 1至7月处置936人次
发布时间:2019-08-07 09:24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希望在这次谈话后,你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好工作职责……”

  “都怪自己思想的弦绷得不够紧,认为自查工作就是走个过场。感谢组织及时对我批评提醒,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蔡甸区一名自称“零风险”的社区干部说。

  日前,蔡甸区在开展城市社区惠民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环节中,发现有的社区敷衍了事,自查报告交白卷”“零风险等情况。经该区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复查,个别社区在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实上存在未重新核查仍沿用未更新且已迁出的租户信息进行上报。该区纪委监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街乡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对此类问题进行处置。 

  截止目前,该区在社区惠民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复查纠正问题27个,提出整改建议22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4人。 

  “对发现的萌芽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其实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和挽救干部。”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刘松介绍,今年以来,该区用足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前移监督关口,把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信访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内每名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约谈提醒,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提醒副职及中层干部,副职负责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通过“金字塔式”架构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

  截至今年7月,该区各级党组织共运用“第一种形态”936人次。“下一步,我们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规范化上再下功夫,对各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的进行‘回头看’,防止谈话函询被误用、滥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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