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西湖区结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收支审计等各级各类财政财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围绕财政财务管理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建立了《东西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面清单指引》,为财务管理工作划出了“红线”。
据了解,该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负面清单的针对性,围绕财务管理重点领域以及问题高发地带,列出了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公务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等8个方面203条禁止性条款,特别是公务支出管理方面,突出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五公”经费开支的禁止事项,为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引。
同时,该区明确问责情形,突出负面清单的权威性。负面清单指引除了明列各类财务禁止事项之外,还针对每项禁止事项列出了处理、处分情形和相关依据。处理、处分情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示,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内容包括党纪和政纪处分。处理处分情形的列示提升了负面清单指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让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白财务管理“红线”摸不得、碰不得。
“下步将围绕‘负面清单’内容和要求,紧盯重点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进一步营造财政领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让‘负面清单’助力临空港作风建设。”东西湖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