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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严督细查扶贫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7 10:08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中,常青街发展社区网格员王超武未及时取消超标人员城市低保,导致居民胡鹏多领取低保金共计1536.56元。王超武在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经街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王超武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这是江汉区纪委近期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与这起案例一起通报的还有5起社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城市低保金问题。

  通报发出后,在全区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区纪委通报要求,认真学习并深入查摆单位和个人在扶贫领域存在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

  去年来,江汉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成扶贫专项督查组,实地对扶贫联系点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四查四看”,即查人员情况,看驻村工作队员是否在岗;查生活用品,看是否按要求在驻村点住宿;查工作作风,看是否认真撰写扶贫日志;查履行职责,看是否按要求全脱产。对检查中发现的4名工作队员不在岗、2个帮扶单位未严格执行脱产规定等问题进行严肃通报批评。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对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五查”,即查责任落实、查巡察监督、查宣传发动、查线索核查、查整改问责,督促各单位对涉及医疗救助、城市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助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6个方面1249条问题线索真查实核,对查实的60条问题线索开展深入调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执纪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0人。

  据统计,去年以来,江汉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86条,已全部处理完毕,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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