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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个 党纪政务处分55人
发布时间:2019-02-14 10:4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部分单位仍存在实名制发放要求落实不严格、大额开支未附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从行政账户列支工会福利等问题……”新年上班第一天,洪山区纪委监委成立检查小组,重点查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严肃整改。

  去年以来,洪山区纪委监委强化压力传导,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压力传导到全区各级党组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考核指标和巡察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车五类问题,要求各区直单位及二级单位、街道、社区(村)结合“正风除弊”行动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清仓起底”,全面整改,销号管理;对作风建设中的有效经验及时总结、形成制度。出台《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全区党风政风监督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每月进行抽查,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同时,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节前纪律教育,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之前,专门印发通知,教育警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合财政、税务、交管、工会等部门资源,高频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保持狠抓“四风”的高压态势。

  2018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编发专题通报12期,通报曝光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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