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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交委纪检监察组:学习纪律 通报案件 谨记“十二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8-12-29 15:1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日前,派驻交委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文件与发通报相结合,教育引导市交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谨记“十二个严禁”,强化纪律意识,安全文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双节”。

  派驻交委纪检监察组在市交委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同时,还专门学习了驻交委纪检监察组查处交委系统3起案例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将“十二严禁”入脑入心,发挥遵纪守法的“头雁效应”。同时,驻交委纪检监察组将相关通知、通报下发给市交委所属各单位,要求传达学习到每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

  在派驻交委纪检监察组督导下,市交委所属各单位、机关各支部迅速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会集中组织学习,开展多种形式传达到基层各单位、每名党员干部。市客管处在单位宣传栏张贴“十二个严禁”相关规定,在微信群内上传消息,进行警示提醒;市港航局组织每个基层站所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并成立检查组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市运管处不仅在节前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而且将“十二个严禁”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再学习,做到入脑入心。

  “将过节纪律和案例通报一起发,以身边人身边事,将提醒震慑实质化,有助于每名党员加强纪律意识。下一步,纪检监察组还将组织交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节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工会资金使用、津补贴发放等组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贯彻落实‘十二个严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派驻交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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