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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觉扛起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发布时间:2018-12-29 15:0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扛起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派驻监督单位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

  组织学习,督促各单位明确任务要求。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和马国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和明确的十一个方面的重点打击对象,结合四家派驻监督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组织各派驻监督单位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学促思、以思促干,将大家从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上来。

  突出重点,推动组织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开展整治村霸、“蝇贪”、宗族恶势力、基层黑势力等专项斗争,着力解决一些基层政权被干扰的问题,净化修复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纪检监察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督促市委组织部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规范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定《市委组织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转办要求》。

  狠抓落实,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督促各派驻监督单位担负起主体责任,压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组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派驻监督单位的廉政提醒,并开展涉黑涉恶的专项督查,不留监督死角,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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