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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十二个严禁” 为“双节”纪律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12-29 09:46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元旦、春节一直是全年纪检工作的关键节点,“双节”期间各单位以及党员干部更应当在廉洁自律上追求更高的标准。近日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全市公安机关下达《元旦、春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为“双节”纪律保驾护航。

  “十二个严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是新时代清正廉洁公安队伍的现实保证。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平安武汉微报》向武汉市各级公安机关明确传达《元旦、春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双节”期间十二个易发生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为避免该纪律规定流于表面,消除纪律宣传中的薄弱环节,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与《平安武汉微报》联系,强调“双节”纪律的“十二条禁令”要完整传达给每一位民警。《平安武汉微报》收到信息后及时响应,通知各单位政治处将调入本单位工作的新民警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民警名单整理上报,及时解决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拓宽了廉政宣传受众群体。“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传达到位,营造廉政氛围,为每一位民警“双节”纪律保驾护航。”武汉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双节”期间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廉洁过节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全组干部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严格 “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各项规定要求。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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