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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放大“小事”早提醒促制度落实 制发监察建议书早纠正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16 16:0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我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各项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近日,新洲区一名干部因未按规定落实在岗带班领导24小时轮流在岗带班制度被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提醒谈话。他在表态时说到,“感谢纪委监委领导对我及时提醒,我将会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深刻反思和认真检讨,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今年上半年,新洲区坚持抓早抓小,针对以前大家认为“看不上眼,拈不上筷子”的小事,通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方式,运用“第一种形态”474人次,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因“一念之差”走向歧途。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有效运用监察建议书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及时纠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今年1月至今,该区纪委监委共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规范和纠正报账审核、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6个,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层层压实被监督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

  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放大“小事”红脸出汗有助于促党纪党规和各项制度执行;下发监察建议书,一方面可以帮助有关单位查找不足,督促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监察法实践运用,有效行使监委监察职能,同时也有利于纪委做好“再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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