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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把村级公车纳入“三资”监管 购置需先行审批备案
发布时间:2018-06-29 15:4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从你们汇报的情况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务用车漏洞很大,接下来要严格把关与村务无关的公务用车,隐瞒资产不报的要查一个处理一个!”近日,洪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亚同志在听取该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平台运行情况汇报时强调。 

  据悉,自2017年运行“三资”平台以来,该区不断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开启了“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互联网”的工作新格局。今年,该区将村级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作为“三资”监管的重要部分,对全区各街乡公务用车的购置决策、购置价格、车辆维修、使用状况和车辆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部分街道存在公车购置、处置不规范,车辆维修保养费和燃油费过高等问题。 

  据了解,该区纪委和“三资”监管委员会还将研究出台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公车购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车购置要先由村“两委会”民主研究报街道办或乡政府审批后,经村股东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报区纪委和“三资”监管委员会和备案。 

  “关于规范公车购置、使用、处置的时间图和路线表已完成,下一步我们将选取购置费、燃油费和维修费过高的典型案例深入调查,凡是采取欺骗、隐匿、变卖和转移集体资产的将依法处置!”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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