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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监督需把握“三要”诀
发布时间:2018-03-20 17:30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深化干部监督工作,应当将严管与厚爱有机融合,要围绕“中心大局”、紧盯“关键少数”、用好“四种形态”。

  干部监督要围绕“中心大局”。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开展监督,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选人用人检查专项监督作用,严格规范干部选用关键环节流程,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干部选任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实行全程记录、全程追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也是干部监督的重点和难点,要有针对性地前置监督端口,为一把手担当担责、廉洁履职保驾护航。监督不是“秋后算账”,而是防患于未然。以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任职履新为起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固本培元,补钙壮骨,防范思想滑坡风险。以谈心谈话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教育,让一把手主动扛起监督主体责任,自觉养成接受监督习惯。在重大决策上,要把权力关进民主集中制的笼子里,实行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防止独断专行。

  干部监督要用好“四种形态”。围绕好干部标准,分类细化评价要素,明晰监督内容清单。多设“探头”,采取谈心谈话、民主测评、调研分析等多种方式,了解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注重甄别虚假信息,对恶意中伤者严肃问责。对发现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认定一起,处理一起,引导干部对组织忠诚老实;发现思想作风问题的,及时咬耳扯袖,防止问题积小变大,量化变质;发现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的,及时提醒问责,达到处理一件、警示一片的作用。注重整合“散碎”信息,分析研判,准确定性,运用函询诫勉手段,及时纠偏。要延伸生活圈监督,关注干部“八小时外”行为,重点了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知,早做预防。密切关注社交圈子,引导干部慎交友、交好友,远离各种“小圈子”,做到人际交往有界限、有规矩。(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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