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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不是贪腐“筹码”
发布时间:2017-12-12 08:5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报道,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情绪沉稳、思维敏捷、作风强硬、工作拼命、多才多艺,这是办案检察官对孙兰雨的印象。但正是这样一个“能吏”,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下,“舍生忘死工作,同时不忘顺手捞一把”,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让退休之后颐养天年的美好畅想化作铁窗囚徒的一场空梦。

  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官员,像孙兰雨这样“能干事却不干净”的不在少数。如“人前讲廉政,人后搞交易”的廖少华,“恋金又恋商,为官为敛财”的刘俊卿,等等,就是这样的人。这些所谓的“能吏”从表面看,无不兢兢业业、颇有作为。可一旦出发点偏了、思想的“总开关”坏了,其“作为”就会变成“乱作为”,“能力”就会变成“破坏力”,最终不仅可能把自己逼到难以挽回的境地,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家造成损失,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政府威信,影响极其恶劣。

  仔细分析这类人的行为,他们中有的把官场当商场、把自己当商人,打着干事的幌子暗度陈仓,进行敛财。有的以为,只要把事办成了、办好了,身上有点不干净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甚至可以将功抵过;还有人认为“干事的人‘出点事’‘沾点腥’在所难免”。实际上,在这些“逻辑”和心态的作用下,他们不仅没算清经济账,反而把自己的人生算成了一笔糊涂账。

  干事不是贪腐“筹码”。对党员干部而言,一心干事是职业操守,一身干净是政治要求,二者缺一不可。干事而不干净,终归会落得“一票否决”的结局。列宁曾严厉痛斥“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认为“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作为一名党员,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还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是其政治素养高低的表现。只有守住底线,做一个政治干净、“手脚”干净的人,才能为干事装上“安全阀”,贴好“护身符”。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划出为官做人的底线,强调党员干部要“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也说明,干净和干事,不但不存在任何矛盾,而且是完全可以统一起来的。从焦裕禄到孔繁森,从郑培民到沈浩,无数优秀共产党人一心为民,不为己想,为我们树立了既廉又勤、既干净又担当的光辉榜样。只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知所避、知所守,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困,我们就能营造出一起干事、共同干净的良好环境,把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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