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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式腐败说“不”
发布时间:2017-12-08 16:0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前不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的家庭式腐败案情被公开,汤爱军一人落马,妻子、儿子均牵涉卷入,在汤爱军一审被判后,其儿子、妻子也先后被判获刑。 

  家族式腐败的案例,可谓举不胜举。很多贪官受查处后,受影响最大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其家族。夫妻、父子、婆媳、女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人当官,全家受益”、“一人落马,牵出全家”、“贪腐亲兄弟,寻租夫妻档”的现象屡见不鲜,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中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等“家族式腐败”都是典型的例子。 

  “家族式腐败”相对于一般的腐败有着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特点。腐败家族的族人往往占据着某个地区或是某个行业重要的位置,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们的利益链也更加稳固,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非常大,对党和国家造成的影响也更加恶劣。 

  首先,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修身、慎权,树立良好的家风。杜绝“家族式腐败”要努力将反腐的防线前移,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抓起,积极培养“廉内助”和营造“廉洁家庭”。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广大领导干部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严格家规、清正家风,“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大惩戒力度。要加大惩治力度,使之“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当一些领导干部的“家里人”、“身边人”利用其特殊的身份或者地位从事腐败活动时,一旦事发,必须严格追究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再次,扎紧制度笼子、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公权力运行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反腐败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王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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