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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假意“尊重”所蒙蔽
发布时间:2017-05-22 09: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细读一些贪官的忏悔录,发现有些贪官是栽在自我以为的“尊重”感觉中的。

  “无法拒绝的‘感谢和尊重’牵着我走向囹圄。”四川省乐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陶宏伟在忏悔中说,“有人开始叫我老板、老大,听得我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都特别舒坦……别人真心感谢和尊重我,我不能太不近人情。况且这种事都是一对一的,其他人不会知道。”

  “这些所谓的朋友,逢年过节来看我时争先恐后,听说我家中有事就跑前跑后,遇到我在外出差则鞍前马后。对于这些,我曾一度认为很‘风光’,感觉自己人缘不错,颇有些‘成就感’。”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兼平顶山市新城区党工委书记祝义方忏悔道,“其实这些钱并不多,但我要的是一种感觉,错误地认为这是对我的尊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

  把恭维吹捧、谄媚围猎当作是别人对自己的“尊重”,沉浸于“被尊重”的舒坦幻觉中。这些党员干部在吹吹拍拍中飘飘然,自我感觉良好,在送钱送物和甜言蜜语的拉拢腐蚀中丧失了原则、逾越了底线。

  应该说,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是荣幸和愉快的,这是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认识到,对自己的尊重可能有两种:第一种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尊重”,这种表面上的“尊重”是短暂的、虚假的,“人一走,茶便凉”;还有一种是对党员干部个人的尊重,它并非针对职务和权力,而是因为干部的人格魅力、实在政绩、优良品德,如优秀的党员干部廖俊波,就让人发自内心地敬佩和尊重。

  真正的被尊重不是阿谀奉承吹捧出来的,也不是逢年过节“意思意思”的礼品礼金堆砌出来的。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身份地位并不代表荣誉,位高权重也不见得就高人一等。真正发自内心的尊重源于个人的成绩与人品,与职务权力并无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要想赢得尊重,就必须在做人做事中学会自律和自重,学会坚守原则和底线,这样获得的尊重才会更持久。

  此外,党员干部还需认识到,真正的尊重是从内而外,放在心里的,而不是一种形式主义。看似“逆耳”的批评提醒才是对自己的真正敬重和帮助,而不是“不给自己面子”或“和自己过不去”。相反地,吹捧谄媚看似对自己恭敬万分,但甜言蜜语之下暗藏的却可能是轻蔑和腐蚀。党员干部只有认识到虚假“尊重”的危害,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那些围猎者,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受尊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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