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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 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0-11-10 15:4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客观公正的调查,及时为我澄清正名,今后我将以更加良好的工作姿态,脚踏实地大胆干事……”近日,洪山区纪委监委向某执法局工作人员潘某当面送达澄清正名函,收到澄清正名函后,潘某激动地说到。 

  疫情防控期间,该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洪山区某执法局工作人员潘某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和侵占防疫物资。接到举报后,该区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迅速对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经查阅被反映公车使用审核记录表、防疫物资登记表以及防疫物资发放领取明细表等材料,上述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随即对被举报人送达了书面澄清函。 

   “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当事人感到非常委屈,思想上也有一定包袱,当他收到澄清证明函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他放下了心结。通过这件事,我切实感受到,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时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感慨到。 

  今年以来,洪山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和《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等原则,着力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截止目前,洪山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是我们的使命也是责任。我们将一如既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真正肯干事、真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决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洪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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