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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市县巡察 打造交叉巡察“汉阳样本”
发布时间:2017-12-28 12:57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巡察是巡视的延伸,解决了巡视全覆盖的“空白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汉阳区委巡察工作自2016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期探索到主动制定巡察五年规划开始“挂图作战”,从首轮“一对一”的常规巡察到连续两次被市委选为“一托二”的区级交叉巡察试点单位,我们始终坚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提升,以“绣花”的功夫精细推进,以积极地心态大胆创新,努力打造区级交叉巡察“汉阳样本”。

  在人员融合上讲求“凝心聚力”。 区级交叉巡察的最大特点是巡察人员全部为外区选派,让巡察人员尽快熟悉区情,增强归属感、认同感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战斗力。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来促进人员的深度磨合。注重在沟通交流中增进了解,在整个巡察过程中,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始终保持在线状态,达到让交流增进理解,使碰撞产生火花的良好氛围;注重在精准培训中推动融合,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确保重点全覆盖,开展分阶段培训使培训融入日常,做到经常;注重在指导协调中促进合作,通过“包组指导”、中间协调等方式帮助巡察组了解区情区况,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注重在后勤服务中加深友谊,从住宿、办公、车辆等各方面提供周到的服务来消除巡察组来外区工作有所不便的后顾之忧。

  在发现问题上务求“精准聚焦”。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巡察不同于巡查,不求面面俱到,但必须重点突出,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为巡察组“巡什么、怎么巡、如何巡出效果”指明方向。问题清单化,根据“72查,72看”制定巡察责任清单,罗列坚持党的领导等5大方面及其具体表现形式,明确巡什么;目标具体化,强调紧盯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等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剑指巡哪里;方式多样化,鼓励巡察组在完成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如在第二轮交叉巡察中,有的巡察组探索谈话“主动、互动、不惊动”模式,有的带着账本到基层“对账”,有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制定“六制度一预案”等方式,很好的解决了如何巡的问题。在我区已开展的3轮巡察中,共发现面上问题401条,问题线索129件,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在方法创新上寻求“多方联动”。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启示我们巡察工作不是巡察组的“单兵突击”,而是相关部门的“联合作战”。与被巡察单位联动,建立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三方信息沟通平台,巡察过程中推动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相关问题20条;与职能部门联动,3轮巡察共协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班子问题线索92条;与组织部门联动,区委组织部配合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抽查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与执纪审查联动,巡察中发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时移交区纪委,确保问题线索随交随办、快查快处。

  在成果运用上力求“吃干榨尽”。巡察结果的整改和运用是市县巡察在基层落地落实的关键一步,我区不断完善反馈移交、督促整改、线索查办和回访督查完整链条,决不让巡察“一巡了之”。制定“一二三反馈工作法”,即“一张反馈签收单、二份反馈意见、三套反馈表格”,由巡察办实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强化整改督办。开展首轮巡察回访督查, 3个被巡察单位已完成面上问题整改81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3.46万元,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70余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8人,释放巡察震慑威力。巡察永远在路上,随着全市区级交叉巡察的全面铺开,基层政治生态将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不断向善向好,正如十九大报告中所描述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作者系汉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 李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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