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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政治巡察“六字”方针 精准捕捉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7-12-05 16:2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武汉市江岸区委巡察办紧密结合巡察特点,大胆探索,总结梳理出政治巡察的六种方法,即摸、测、接、谈、查、访,敏锐捕捉问题信息源,精准发现问题线索。通过相互融合、互为所用,由表及里、抽丝剥茧,让巡察“利剑”剑落如风、出手有力。 

  “摸”——摸准情况,做好准备。王岐山说过:“巡视组下去之前,要备足弹药,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驻点巡察前,通过有关部门和渠道,收集问题信息,做到带着问题搞巡察,确保巡察有方向、有重点。具体说,有“三个收集”。 

  收集基本情况。收集被巡察单位职能、编制、机构、人员等基本信息,以及近几年工作总结、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工程建设、财务收支、惠民资金使用等资料,对被巡察单位有面上的了解,初步掌握被巡察单位的重要职能和重点工作。收集问题线索。巡察办商请纪委、组织部和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涉及本次巡察对象或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初步分析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多发领域,为深入开展巡察提供参考。收集舆情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情况,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行业领域、共性问题等特点,进一步扩宽问题来源渠道。 

  “测”——测出民意,测准问题。科学设计测评内容,合理确定参评范围,积极改进测评方法,广泛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打消测评人员顾虑,引导测评人员表达真实意见,便于巡察组更好地为巡察对象“画像”。 

  测评内容。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评价,以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改进作风、维护群众利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的情况及问题。测评方式。评价类测评,可结合巡察工作动员会等场合集中进行。问题反映类测评,可结合个别谈话等场合逐一进行,保证参评人员有充分时间、不受干扰地完成。党的知识测试类测评,可采用专门闭卷考试或现场口头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对象。评价类测评,可适当扩大参加范围,注重收集多方面意见。问题反映类测评,根据关联度、知晓度原则确定参加主体,提高测评的精准性。党的知识测试类测评,根据需要可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以此印证被巡察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接”——接待来访,捕捉信息。公开巡察组办公地点、电话、邮箱,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从而了解情况,理清诉求。 

  把握范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以及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把握尺度。巡察组接待来访,是为巡察发现问题服务的。巡察组不是信访部门,不能陷入具体的信访化解工作。把握关键。聚焦巡察任务,从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矛盾、表达诉求中获取有用的信息线索,为巡察所用。 

  “谈”——谈清谈明,获取信息。把握谈话对象数量和广度,注重从情绪波动中观察,从线索细节中切入,捕捉重点问题和重点事,用典型事例和数据相互印证支撑。 

  谈话范围要广。做到五个必谈:领导班子成员必谈;重要岗位和部门负责人必谈;近些年退休的老领导必谈;重要事件的参与者必谈;找上门来的必谈,而且要重点谈。 

  谈话准备要充分。事先制定好谈话提纲,明确谈话内容和要点,突出针对性。比如,同主要负责人谈话,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关注三类“重点人”(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同班子成员谈话,重点了解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分管范围内感觉不踏实的人和事、群众议论较多的领导干部等。 

  谈话方式要灵活。谈话对象千差万别,职务、性别、年龄、性格、阅历、知识等都各不相同,谈话人必须因人而异,适时调整谈话策略。比如,对顾左右而言他的谈话对象,就要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对冷漠应付、寡言少语的谈话对象,可以主动宣讲,或者先触及其感兴趣的问题,调动其谈话兴趣,之后再深入交谈;对个别情绪激动的谈话对象,要及时化解调和,控制谈话节奏,保证谈话平稳有序进行。 

  谈话手段要因事制宜。一是一般问题笼统谈。对性质轻微、简单明了的一般问题,注重从全貌上掌握,谈话主题可宽泛些,消除谈话对象的紧张感。二是重点问题具体谈。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要投入足够精力,从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谈起,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直到问题水落石出。三是疑点问题反复谈。对错综复杂、一时难以查实的问题,要有足够耐性,安排多轮谈话,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接近事实真相,直到问题云开雾散。 

  “查”——查阅资料,发现问题。紧扣巡察工作内容,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认真查阅被巡察单位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做到巡察领域全覆盖、全“扫描”,从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重要资料,采取复印、拍照等方式及时留存、固化证据。 

  全面查。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领域的57类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一个不漏。重点查。紧盯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岗位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寻找问题。通过查阅财务账目、工程建设资料、招投标资料、政府采购资料、行政执法卷宗、信访投诉件、审计报告等发现问题。跟进查。强化问题意识查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做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通过查阅与疑点问题相关的依据文件、决策资料等,逐一排除合理怀疑,把问题线索查清查实。 

  “访”——走访调研,深挖细核。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上追一级或下沉到底,通过明访或暗访,做到深入挖掘、跟踪锁定、精准发力,把问题摸准摸透、佐证核实。 

  带着任务访。对存有疑点、需要现场查核等问题,通过走访当事人、工作人员、相关领导以及随机调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讲究方法访。围绕重点问题,掌控走访主题,把控工作节奏,紧盯关键部位,对获得的证据第一时间锁定。保障安全访。开展暗访,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同行,携带巡察工作证件和必要工作设备,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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