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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第二轮区级交叉巡察试点 8个区交叉巡察47家单位
发布时间:2017-08-08 18:36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8日,我市启动第二轮区级交叉巡察试点工作,江岸、江汉、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等8个区共组建24个巡察组同步进驻外区开展巡察,将对47家区直部门开展50天左右的驻点巡察。

  巡察组成员均来自外区  最大限度解决人情干扰问题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解决区域范围内人情干扰、监督乏力问题,我市率先在全省探索实施区级交叉巡察,今年3月在江岸、江汉、汉阳等3个区开展了第一轮交叉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本轮试点范围扩大到8个区,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人员组织委派”和“主体责任不变、工作机制不变、工作流程不变”的总体原则,市委巡察办协调各试点区统一召开区委动员部署会、统一对外派巡察组和进驻巡察组进行“双培训”,统一进驻被巡察单位,全市各试点区做到了同频共振、步调一致。8个试点区在区内选调人员组建3个巡察组,每组6名成员,组长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处级干部担任,每个巡察组都包含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专业型干部,每组中至少有2人参加过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将各区组建的巡察组委派到其他区,以“一托二”方式开展巡察,保障巡察组人员在巡察期间免受人情干扰,减轻“人情压力”,鼓励巡察人员“当包公、唱黑脸”,深挖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

  突出政治巡察要求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近日来,24个交叉巡察组已向被巡察区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了解情况,重点掌握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违纪违法、选人用人、财务审计等方面信息。8日启动驻点巡察后,各交叉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间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和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巡察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情况。同时,各交叉巡察组将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微腐败”等贪腐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巡察办报备  实行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既要向被巡察区的区委报告,也要将巡察报告的原始稿报市委巡察办备案。这也意味着,各区不能对进驻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遮掩”和“袒护”,市委巡察办将加强监督。据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分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等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问题,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该移送司法的移送司法。

  据了解,我市3月—7月开展的第一轮交叉巡察试点共发现面上问题441个,问题线索206件,3个试点区发现问题线索达到平均每个被巡察单位11.5件,相较3个区试点前增加17.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3.1%,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抓紧办理。本轮被巡察单位是江岸区工商局、江汉区民政局、汉阳区安监局、武昌区金融局、青山区统计局、洪山区城管委、蔡甸区发改委、江夏区农委等47家区直部门,驻点巡察将于9月底结束。第二轮试点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将对交叉巡察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年底在全市推广,做到区级交叉巡察全覆盖。

  巡察期间,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问题,47家被巡察单位名单以及接访地点、信访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进驻情况一览表。

进驻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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