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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首批交叉巡察初步发现问题线索200余条
发布时间:2017-05-02 11:4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作为全市区级交叉巡察试点区,为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探索交叉巡察工作经验,江岸区坚持“四抓两盯”推动交叉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目前,3个巡察组均已完成对“一托二”首家单位的驻点巡察,初步发现问题线索200余条,现已正式进驻第二批单位。

  抓队伍,提升人员素质。从上轮巡察干部中择优留下6人,编入本轮外派巡察组,赴江汉区开展巡察工作。邀请市委巡察组、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对新进人员讲解理论、传授实战技巧。制定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日常管理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巡察组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抓协调,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同江汉区、汉阳区巡察办加强联系,沟通商议外派巡察和接受巡察等事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协调我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提前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供巡察组了解掌握。

  抓制度,畅通工作机制。明确巡察工作规范,对交叉巡察工作流程、工作模板、政策法规等进行汇编,规范巡察工作制度。坚持对接联系机制,从入驻时,即安排巡察办3名干部一对一联系3个巡察组,畅通联系渠道,协助做好进度把握、政策沟通、情况分析等工作。坚持每周定期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整体掌握各巡察组工作进度和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抓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公车停放、停车路桥、加班进餐等票据中深挖问题线索。紧盯选人用人,协调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紧盯时间表,合理调配力量。牢牢把握交叉巡察“领导体制不变,人员交叉”的核心要求,制定交叉巡察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巡察组承担“一托二”任务的时间表,第一、第二家单位的驻点巡察时间分别按1个月、半个月左右掌握,巡察总体时间控制在3个月,督促各组制定详细的时间进度计划。

  紧盯路线图,统一工作方式。按照统一步骤、逐个推进的路线图,指导各巡察组按照“一托二”的要求开展巡察。明确先从第一家单位开始,在第一家单位驻点巡察基本结束后,结合实际安排部分人手负责巡察报告起草等工作,同时启动对第二家单位的巡察。会同各巡察组细化工作方案,以流程为单位提前制定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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