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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践行“十五不准”行为规范 以优良作风保证良好开局
发布时间:2019-01-04 15:31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元旦上班第一天,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干部重温《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

  “自律卡是交友的‘明信片’,时刻提醒身为一名纪检干部不要触碰纪律的‘高压线’,现在每一位纪检干部人手一张自律卡,‘十五不准’的行为规范自觉刻印在每名干部的心里,也定格在随身携带的卡片上,大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种廉政的工作氛围,为2019年的执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干部表示。

  为深入践行“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明确任务,认真履职,一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坚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00%初核,中央、省级交办件100%自办。二是不断推进正风肃纪,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扫黑“打伞”和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以案促改,严明警风警纪。三是拓宽加强工作质效,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实行“1+N+公安”工作法,组长当面交办,主办员全面负责,一线索一专班,确保线索核查的质量和效率。

  “新年交替正是全年工作的关键节点,要严防不正之风卷土重来。纪检干部应当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践行“十五不准”的行为规范,只有严以律己、清正守纪,才能发挥监督执纪的头雁效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强调。

  据了解,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保持新年开局的良好态势,把贯彻“十五不准”作为强化纪检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不断促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2019年打好准备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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