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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推动市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9-06-19 16:20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为什么说党纪是党内法规,违反党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之前,对犯错误的党员如何处理?为什么党纪处分条例与法律条文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近日,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以下简称“纪工委”)举办了2019年市直机关纪检业务培训班暨第二期纪检监察业务双月论坛,来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唐锴同志从2018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背景,“六大纪律”有关条款解读,综合运用《条例》的政策策略三个方面,为来自市直机关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直属(二级)单位的纪检干部,共181人讲授了培训开班的第一课。

  此次培训是纪工委自2016年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以来,为切实履行好领导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职责,加强市直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举办的第四届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并应市直各单位需求,首次将45家直属(二级)单位的纪检工作负责人纳入培训对象。

  在课程安排上不仅安排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还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卢继锋同志为参训学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帮助参训学员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纪律处分执行等纪检监察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讲政治、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准确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还紧密结合中央纪委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回头看”专项督查活动发现的问题,安排了解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纪律处分执行及有关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档案规范化建设三个专题课程,帮助参训学员深化思想认识,为下一步机关纪检干部切实承担好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去年开始,中共中央就连续出台一系列党内法规,作为市直机关纪检干部深感责任重,压力大。”来自市水务局机关纪委的程晚霞同志说,“这是我第二次参加纪工委举办的培训班,每次培训都能帮助我,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掌握工作程序和方法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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