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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实施“四大计划”推进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2-26 11:5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督查中,你街道专职干部、专门场所、专用设备和专项经费是合格的,但执纪审查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日前,武汉市江岸区纪委监委从硬件配套、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素质提升等方面入手,对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全面“体检”,以检验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该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筑基计划、挖掘计划、熔炉计划和体检计划等“四大计划”,旨在提升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筑基计划”夯实组织基础,调整街道派出监察室为“2+1”模式(2名专职+1名兼职),明确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职级,选任1名干部任监察员,并按照规定赋予监察室部分职权;“挖掘计划”强化干部队伍,打铁的人要选铁打的人,该区纪委大力发掘优秀干部中的“潜力股”,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选派4名年轻干部担任监察室主任,大胆建议提拔3名“88后”干部担任监察室副主任,将8名“90后”干部作为监察室副主任后备人才;“熔炉计划”提升履职能力,开设“纪检监察大讲堂”,为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充电”7次,选派6名新任监察室副主任、监察员到区纪委监委参加为期3个月的“以案代训”,培养一批能办案、会办案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体检计划”强健组织肌体,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十五不准”内容开展“随堂闭卷测试”,现场“阅卷”、公布成绩,健全完善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请假(外出)报备、纪工委书记集中述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明保密纪律等制度机制,严防“灯下黑”。

  此外,该区还下发《关于加强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在配齐纪检监察工作硬件设施同时,对执纪审查“软实力”开展规范化探索。“硬件只是基础,要通过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使我们的监察触角进一步延伸,管得住基层党员干部这个‘重要多数’。”该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为指导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开展,该区制发《执纪审查工作制度汇编》《监察体制改革文件选编》等60多种工作文书和表格样式,并推行标准化台账制度,对廉政宣传教育、问题线索处置、信访卷宗、纪律审查、谈话函询等工作台账进行规范,确保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执纪,稳步提升基层监督执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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