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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严守“十五不准”规定 高标准强化自我监督
发布时间:2018-12-07 09:49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委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有被‘围猎’的风险。大家一定要内化于心、自觉遵守、知行合一,不给纪检监察形象抹黑。”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行为规范自律卡发放时强调。

  12月6日,该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举行自律卡现场发放仪式,集体诵读“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并围绕“学习贯彻十五不准,争做过硬纪检监察干部”主题开展交流讨论。

  “‘十五不准’涵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关键环节,条条都是风险点,个个都是高压线。”“自律卡是非常好的‘挡箭牌’,我平时就和工作证、身份证放在一起,随身携带,遇到不好拒绝的事情,就把自律卡亮出来。”“‘十五不准’时刻提醒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约束自己,千万不要触碰纪律底线。”……纪检监察组干部争先恐后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该组干部在学习“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后纷纷表示,要将“十五不准”当作加强自警自省的“紧箍咒”、抵挡“糖衣炮弹”的“挡箭牌”、保持廉政本色的“护身符”,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努力做学习和遵守“十五不准”的模范。

  该纪检监察组切实加强自身监督,不护短不遮丑,严防“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成立以来共查处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干部2人,其中,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该组还通过QQ群、微信工作群和短信等方式向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推送“十五不准”内容,下步还将对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记熟记牢和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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