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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坚持抓早抓小 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0-11-24 10:57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在村篮球文化广场改造项目中存在采购账目不公开透明、账目混乱等问题。我们调查发现你村的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为防止后期出现更大漏洞,今天特请你来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在这次谈话后,你能增强责任意识,完善村务制度建设。” 

  这是黄陂区王家河街纪工委对某村书记一次诫勉谈话中的场景,如今,这样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经成为黄陂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工作。 

  “对发现的萌芽状态问题及时处置,体现的正是组织对干部的严管厚爱。”黄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通过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等方式,对处在违纪边缘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注重对纪律审查结果综合应用,发挥治本作用,着眼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筑牢纪律防线。 

  据了解,黄陂区纪委监委按照“抓细、抓常、抓实”的要求,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并利用信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案例通报等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常打“预防针”;把问题抓早抓小抓细,对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及时止损,严防问题扩大化。 

  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流程,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确保“第一种形态”处置流程清、见实效,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992人次,在“四种形态”中占比78.9%。 

  “接下来,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各级党组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在常态化、规范化上再下功夫。在敢于‘唱黑脸’、善于‘红脸扯袖’的同时,也要及时对‘第一种形态’运用开展‘回头看’,防止其被泛用、滥用、乱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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