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程威 薛阳 通讯员 胡鑫日
房志秀,女,1962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会计;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商业科副科长、财政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24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对房志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6月,房志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0月,房志秀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房志秀方才恍然大悟,羞愧、悔恨、叹息,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在其长期工作并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财务领域,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精神“缺钙”,逐渐腐化变质
留置期间,房志秀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仍然记得1996年5月在得知自己加入党组织那一刻,情不自禁喜极而泣的场景,“在我的记忆中,那是神圣而光荣的时刻。”房志秀作为一名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从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到副科长、科长,逐渐成长为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2008年被委以重任,调入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任财务科科长,快速成长为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然而她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担任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后,房志秀不仅不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反而私心愈发膨胀,逐渐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总想着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谋一些私利”。2011年1月,她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黑手,通过虚列开支、虚假报销,按照正常支出金额的三分之一为自己夹带票据报销,“成功”套取公款1万元。“当时虽然也担心害怕、高度紧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内心深处贪污得逞的兴奋就占据了上风。”她忏悔道。此后,房志秀更是将自己和家人购物、餐饮、打车、汽车保养、加油、物业费等统统夹带报销、牟取私利。
精神上一旦松懈,思想上就会杂草丛生。房志秀逐渐腐化变质,固